测绘工程专业(专升本


专业代码:081201

专业名称:测绘工程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,德才兼备、综合素质较高,应用能力强,具有良好职业素质,具备测量学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、施工测量等专业基础知识,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,能在工程建设和管理部门从事各类工程测量、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的设计/作业及监理等工作的应用型技术人才。

二、培养要求

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测绘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,接受必要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等多方面的基本训练。

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、能力与素质的要求:

1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、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, 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,履行职责;具有身心健康、品德高尚、意志坚强、勤奋刻苦、乐于创新的良好素质。

2、掌握测绘工程所必需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有从事测绘及相关工程的规划、设计、实施与管理工作的能力。

3、掌握 GNSS 数据采集与处理、摄影测量、遥感影像获取处理与分析基本技术能力要求及具备对 GIS 的信息采集、处理、3S 综合应用的能力。

4、了解测绘工程领域的新理论、新技术及国内外发展动态,;具有主动学习、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。

5、能够就测绘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;具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
6、掌握一门外语,具备简单的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,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水平。

三、核心课程

测量学、地图学概论、工程制图与CAD、测量平差基础、遥感原理与应用、控制测量学、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、矿山测量学、工程测量学等。

四、学习形式和修业年限

学习形式:业余学习;修业年限:两年半

五、毕业与学位授予

1、学生操行评语鉴定合格,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,由3044am永利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。

2、按照《3044am永利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(试行)》相关规定,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